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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痕者

来源:中国刑警 作者:王志云

  55岁的高级工程师冯朝庆干了三十四年警察,获得过不下二十次各种荣誉称号和表彰奖励,其中等级最高的是“全国先进工作者”,时间是2015年4月;离今天最近的是全国公安“百佳刑警”,时间是2017年9月。

  冯朝庆的警衔是二级警督,职级是二级主管,担任过的最高职务,是洛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大队痕检室主任。

  不过后来他辞职了,理由是年龄大了,要给年轻同志机会。可是大家都看得到,他在勘查现场时那股子劲头儿,好多年轻人都比不了。

  当年的警校同学如今有的已经穿上了白衬,有时在局里开会遇上,冯朝庆都会乐呵呵地打招呼,开几句玩笑。

  有人就说:老冯啊,你咋就没个追求呢?

  说这话的一般都是关系比较近的人,所以冯朝庆的回答也不客气:屁话!你咋个知道我没追求?

  其实这些年,冯朝庆一刻也没停下过追求的脚步。只是他的目标与大多数人所向往的东西不一样,他眼里更多的是案件现场的痕迹。确切地说,他追求的是案件现场痕迹背后的真相。

  冯朝庆,是一名追痕者。

  血痕

  血痕,从二林家正屋门口一直延伸到东边的土路上,足足有三十五米。

  第一个看见这些血痕的,是同村的一个村民,然后他就好奇地沿着血痕一路到了二林家门口,然后就透过破碎的门玻璃看见了死在堂屋的二林媳妇。

  二林的媳妇叫春兰。当时春兰的脑袋已经成了血葫芦,根本看不出样貌。但是乡里乡亲的,他还是从身材、衣服认了出来,然后他就受了惊吓,不过好在惊吓之余还没忘了报警,于是警察就来了。

  在接受警察询问时,这位报案人已经说不出一句整话了,一再向政府保证以后再也不好奇了。

  冯朝庆是第二批赶去现场的。

  因为当天不是他的班。但第一批现场勘查人员到达后发现现场太大了,技术力量不够,所以就请求增援,于是冯朝庆他们就麻溜儿地从家回到单位,又麻溜儿地收拾东西赶往一百五十公里外的洛阳市栾川县大青沟乡新南村羊蹄沟组的命案现场。

  地如其名,现场就位于大青沟边上的一条小山沟里。村组不大,几十户人家沿着地势随意地零散在沟中,每户人家都隔着那么几十上百米的样子,二林家就在沟里靠后边的地方。

  冯朝庆他们的到来,让原本已经完成了一部分的现场勘查速度加快了不少。赶在太阳下山前,勘查结果就已经出来了。

  案情分析会上,冯朝庆还原了案件经过。案子是昨天晚上发生的,凶手趁夜色来到二林家门口。当时二林和孩子都去县城了,家里只有春兰一人。凶手用二林家常年放在屋门口的斧子砸碎了门玻璃进入室内,受惊的春兰从屋中夺路而逃,却在三十五米外的土路上被凶手追上砸倒,然后一路拖回到堂屋中,继续用斧子砍砸,直到确认春兰死透了才罢手。之后,凶手用水冲洗了斧子,并藏到西屋的面缸里,然后洗了手,又把洗手用的塑料脸盆摔碎,这才关好门,逃离现场。

  之后,冯朝庆给出了对此案的判断:此案以杀人为目的,凶手的范围很小,离不开这个村。

  这时,不同意见出来了。根据侦查员现场走访结果,二林家比较富裕,据说之前曾经被人偷过两次。那么这一次是不是也是入室盗窃,因为被春兰发现,凶手怕事情败露才杀人灭口呢?

  冯朝庆眉毛一扬,根据尸检结果,死者的头上被人砍砸了二十多下,特别是在外面路上已经把人砸倒后,还要拖回堂屋继续砸,摆明了就是要置人死地。如果是小偷,在被发现后完全可以趁着夜色逃走,而不必非要杀人。并且,家中并没有翻动痕迹,柜子里的2700元钱也一分不少。

  那你怎么知道凶手就是这个村子的人呢?

  二林家离沟口不近,这沟里坑坑坎坎那么多,沟外人进来大白天走路都得留神;到了晚上,不熟悉道路的话,走不了多远就得掉坑里。同时,知道当晚只有死者一人在家的,也最有可能是同村人。

  冯朝庆一番话,说得指挥部一帮领导频频点头。行,就先在这个村子里排查!

  然后,老冯拿出了三份东西。一份是从被摔碎的塑料脸盆上提取的血指纹,两份是分别从门前台阶和碎玻璃上提取的残缺鞋印。

  他指出,最重要的一点,根据对指纹大小和纹线密度分析,凶手年龄偏小,而鞋印的压痕和大小也可以做出同样的论断。所以,凶手年龄范围应该在15岁左右。

  所有人都愣住了。

  15岁?一个15岁的孩子能够用这么凶残的手法杀死一个成年女人?还能在杀人后从容处理现场?这孩子得具备什么样的心智?至于说指纹和鞋印,本来就是残缺的,你怎么就这么肯定地做出判断?

  当然,这些话都是大家心里想的,并没有谁会说出来,只是各人的脸上都浮出了或多或少的古怪表情。

  可惜的是,冯朝庆却并没有注意到任何一个人的脸色。一般在案件现场,他除了看痕迹,其他的基本都不去理会。

  而大家也不知道,其实冯朝庆根据痕迹判断凶手的年龄应该在13岁左右。但是他也觉得如果这样说出来,未免会有些令人难以置信,这才增加了两岁。反正在排查时一左一右的,应该也会包括13岁的。

  该做的事情做完了,冯朝庆打道回府。

  临上车,他对送出来的分局刑警队队长说,放心,这案子好破,最多五天,就能抓住凶手。

  借您吉言!还没从15岁那个梗中走出来的刑警队队长挤出了一个不太像笑的笑容。

  回来之后,冯朝庆就把这案子放在了脑后。不是他不认真负责,而是他所在的市局刑事技术大队,负责的是全市范围内的大要案件的技术工作。洛阳市有多大?方圆一万五千平方公里,那案子得有多少?所以在他心里,刑事技术该给的支持都给到了,剩下的就是侦查方面的事了,他不可能每一个案子都跟到底。

  到第七天的时候,支队长打来电话:老冯啊,你再去趟大青沟吧。

  咋了?

  案子还没破。

  我把范围划得那么清楚,案子没破是他们的事了。我这正忙着呢。

  老冯啊,冯工,你是老同志,又是专家,您就多费费心,再去看看行不行?

  支队长的低声下气让老冯很受用。他终于点头,行,我去看看。

  再到大青沟的时候,出门来接的,换成了县公安局的局长。

  当时河南公安“命案必破”的口号喊得最响,每年一结账。到年底时各地市命案侦破率最低的公安局,主要领导要被追责。这栾川县一年到头都没发过命案,眼瞅着年底结账的日子就要到了,偏偏死了个春兰。如果这个案子破不了,那未破命案率就是百分之百,铁铁的垫底儿,到时候咋个追责,谁也不好说啊。

  县公安局局长亲人一样拉着冯朝庆的手:冯工啊,我们可是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把您盼来了,这案子就指望您了。

  老冯冷着个脸:咋就指望我了呢?我就是个搞技术的。

  局长讪笑,却不知道说啥好。

  刑警队队长仗着跟冯朝庆熟,赶紧拿玩笑话给领导解围:你说五天破,这都七天了还没破,不找你找谁?

  是你笨!冯朝庆翻了个白眼,径自走进屋里坐下。排查结果呢,我看看。

  有人赶紧捧上一大摞东西,跟他家有矛盾的都查了,全排除了。全村的指纹都取了,一共五百多个。只有两个相似的,我们拿不准,这不请您来把关嘛。

  冯朝庆拿过指纹,稍一比对就扔在一边:不是!

  那您看这几个特征,还是能对上的。一边的分局技术员赶紧解释。

  血指印本来就可能出现假特征,你们比出来的正好都赶上了。

  说着,冯朝庆就开始翻看那些提取的指纹印,很快就发现了问题:你们把排查范围定在18岁到60岁?我不是告诉你们15岁左右吗?准确地说,是13岁左右!

  啊!啊!局长和刑警队队长一脸尴尬。

  他们哪敢告诉冯朝庆那天他走后,指挥部就把排查范围定在了18岁到60岁。因为没人相信15岁的孩子会是这个案子的凶手。如今这个冯工又说是13岁,这谁敢信呢?

  不用说了,赶紧的,去提全村15岁以下孩子的指纹,我就在这儿等着。

  这回没人提出意见了,工作立刻布置下去。

  沟里没有学校,孩子们都在乡里县里的几个学校上学住校,要逐个专门到每个学校去取指纹。

  等在这里的冯朝庆自然也不会闲着,出于对工作的负责,他还是把已经提取的指纹比对了一遍。

  冯朝庆比对的速度很快,让陪在一边的小技术员直瞪眼,这啥速度啊,快赶上看小人书了。

  到了下午,自然是一个也没对上。

  不过这时已经有离得近的学生指纹提取回来了。

  冯朝庆稳坐桌前,来一个看一个,看一个否一个,否得大家的心里越来越凉。

  天擦黑的时候,又一份指纹送来了,这是今天的第九份了。

  冯朝庆拿起指纹,看了一眼,放下,闭目,然后又拿起,又放下,最后把桌子一拍:就是他!

  所有人都站了起来,脸上全是抑制不住的惊喜。

  指纹的主人叫小喜,是二林的哥哥大林的儿子,也就是二林的亲侄子,今年13岁零6个月。

  您确……有人显然想确认一下,可话没说完,就被局长一眼瞪了回去。

  刚刚送来指纹的侦查员立即返回小喜所在的学校。不久电话打来,小喜在回来的车上就全撂了。

  原来,在小喜12岁那年,大林、二林两家因为宅基地问题闹了矛盾,亲兄弟打得不可开交。最后好像大林吃了亏,就一直闷闷不乐,没多久就因病去世。

  而在小喜看来,他爹就是被二叔一家气死的,所以生出了为父报仇的念头。可二叔一个大老爷们儿,他打不过;堂妹从小跟他感情不错,他也不忍心;就把目标定在了二婶春兰身上。

  这一年多以来,他一直在找机会。直到案发当晚,他知道二叔和堂妹去了县上,这才趁夜色到了二叔家,把二婶杀死。

  要说这小子的心理素质还真不是一般地好,杀完人后若无其事地回到家中,第二天又若无其事地去上学。

  而他所供述的全部作案过程,与冯朝庆分析的一丝不差。

  局长一拍大腿:喝酒!上好酒!我请客!

  大伙儿鼓掌,好多人的眼眶都湿了。

  冯朝庆却说,我不喝白酒,我喝啤酒。

  刑警队队长拍着他肩膀,那可是好酒啊。

  冯朝庆嘴一撇,我喝不惯。

  酒桌上,县公安局局长拿着满满一大杯白酒跟冯朝庆的啤酒碰杯,然后一口干了,抹了一把脸:冯工啊,你真是了不起啊。

  那你咋还不信我呢?要不案子早就破了。

  冯朝庆喝干了啤酒,认真地说。

  齿痕

  齿痕并不清晰,在被冯朝庆发现之前,它已经与小芳的尸体一起在雨中裸露了一夜。

  小芳是水泥厂医院的护士,年方二八,长得清秀可人,性格也好,便惹得厂里厂外的一帮子小青年没事就往医院跑,赶也赶不走。就有人说,这样早晚得整出事来。

  结果,真的出事了。

  冯朝庆他们赶到水泥厂医院门口的菜地时,下了一夜的小雨已经变成了中雨,踩着泥泞的畦垄往里走了十几米,就看到了小芳。小芳躺在菜地中间的一小块水泥地上,头上被水泥砸得凹陷进去,周围的积水呈暗红色,几近赤裸的身体则被雨水冲刷得有些发白。

  冯朝庆感到非常愤怒。这种情绪在他每一次出现场,特别是命案现场时都会涌起。他觉得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每一个生命其实都关系着许多人的幸福,而那种残忍地夺去别人生命的行为是不可容忍的。今天,少女那倒在积水中柔弱无助的身体则让这种情绪加剧了。

  是谁这么残忍地让一朵正在盛开的花朵凋零在雨中?

  他一定要找出这个凶手。这是他的责任,也是他的誓愿。

  冯朝庆和他的同事们在现场一点点地搜索着,寻找着任何一点可能的痕迹。

  所有人都没有穿雨衣,因为雨衣可能会影响视线和动作。唯一的一把伞遮在小芳身体上方,为了法医检验方便,也为了让死者最后再少受一些风雨的摧残。

  现场勘查整整用了四个小时,范围从中心现场不断向外扩大,再向内收缩。雨水将每一个人淋得湿透,却仍然是一无所获。

  案发时间应该在昨晚,但那一整夜的雨却将一切都冲刷没了,足迹、指纹、物证,小芳的身体上也提不到任何检材。

  警戒线外,挤满了兴致勃勃的看客,打着伞,抻长脖子,一边看落汤鸡一样的警察在菜地里忙活,一边相互交流着心得体会。

  冯朝庆抬起头,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瞅了一眼周围的看客,走到尸体附近,打算再勘一遍。水泥地相对平整、坚硬,或许会有新的发现。

  这时,他发现了那处齿痕。所谓齿痕,其实就是牙印,就像很多人小时候在手腕上咬出块“手表”那样的痕迹。

  齿痕位于小芳左乳靠下的地方,呈圆形,相对完整,只是受到人死亡后身体变化和雨水冲刷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有些变形、模糊。

  一般在命案现场,尸体上的工作属于法医,尸体之外的东西才属于冯朝庆他们痕检的范围。

  但在周围没有任何痕迹物证的时候,这个齿痕让他倍感重要。

  提了吗?冯朝庆问法医。

  正在忙活的法医抬起头:啥?

  这儿。冯朝庆指指那处齿痕。

  还没。

  那我提了?

  那正好,您受累吧。

  冯朝庆细心地将齿痕用相机拍摄下来,而这个齿痕,也成了此案中唯一提取到的痕迹。

  在冯朝庆他们紧锣密鼓忙活勘查现场的时候,负责调查走访的侦查员也没闲着。医院里人员流动性大,小芳认识的人也多,工作量确实不小,但经验丰富的侦查员们很快从大量的信息中找出了一条重要线索。

  案发前一天下午,有五个年轻人曾经来找过小芳。小芳跟他们一起出去后,就再没回来,直到第二天早上在菜地里发现被杀害。

  五个人很快一个不少地被找到带回专案组,这让侦查员们既感到高兴又有些小失望。如果其中有那么一两个找不着,不管是跑了还是躲起来了,这案子就离破掉不远了;如今五个人都没事儿人一样老实在家待着,事情便有些棘手了。

  果然,一番问询下来,五个人都不承认与小芳的死有关。而且他们的说法也几乎一样,当天下午他们一起跟小芳吃了晚饭,又逛了会儿街,然后小芳就回医院宿舍了,他们几个则是各自回家睡觉。

  几番询问下来,一无所获,所有人都没了精神。

  传唤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到时拿不出证据来,就只能放人。那么所有的侦查工作都要重新来过,辛苦不辛苦先放一边儿,关键是什么时候能破案就不好说了。

  这个案子发生的时间比较早,那年头监控探头还没有现在这么普及,所以除了现场痕迹物证外,再无其他可以依赖的东西,可偏偏现场却是这样一种情况。

  市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再次把技术人员都召集到一起。中间的桌子上,放着那份唯一的齿痕,乍看上去,确实像块“手表”。

  能确定嫌疑人基本范围吗?副局长问。

  熟人。冯朝庆答。

  副局长没有问理由,一是时间紧张,二是多年的案子搞下来,他相信冯朝庆的判断。

  这个能做一下吗?副局长指着那份齿痕,望着法医。

  没有条件,做不了。法医摇头。

  我来试试吧。冯朝庆插言。

  副局长的眼睛亮了。

  当时全省都没有过用齿痕鉴定的先例,但是他相信冯朝庆能做到。

  回到办公室,冯朝庆把齿痕图片输入电脑,用图像处理软件反复试验,调色、提高对比度、锐化边缘、补充轮廓……两个多小时后,终于得到了相对清晰的牙印图像,而一口符合这个齿痕的牙齿也出现在了他的脑子里。

  传唤时限还没到,侦查员还在做着最后的努力,五个嫌疑人仍在分别接受询问。

  冯朝庆逐个进入五间屋子,让每个人都张开嘴,查看齿型。在看到第三个时,他心里便有了底,不过为了保险,还是把五个人都看了过来,然后带着一脸的自信,加点儿小小的得意,回到专案指挥部。

  冯工,怎么样?副局长看冯朝庆的表情就知道有门儿。

  冯朝庆却没搭茬儿,而是看向其他人:给我找个苹果。

  副局长愣了,不过马上就回过神来,看着同样发愣的其他人:赶紧赶紧,去找个苹果,没有的话就去街上买。

  这时分局的女政委站了起来:梨,行吗?

  行。

  女政委从包里掏出一个梨递过来。这是出门时老公特意给她塞包里的,说是怕她搞案子忙活上火。

  冯朝庆接过梨也不说话,扭头就回了关押第三个人的那间屋,举起梨说:咬一口,别咬下来。

  那小子脸立刻白了,腿也开始打战。

  他心里自然明白这是为了什么。

  其实刚才冯朝庆来看牙时,他就慌了,只是强忍着才撑下来,如今却是再也撑不住了。

  咬!冯朝庆一声喝。

  那小子没办法,只能张嘴在梨上咬了一下。

  冯朝庆拿着梨回到指挥部,然后跟那个齿痕图像摆在一起:就是他!

  其他人也都凑过来,七嘴八舌地赞同:没错,没错,完全一样,傻子都能看出来。

  冯朝庆一脸黑线。

  副局长看着冯朝庆,兴奋得不行:能出鉴定不?

  冯朝庆拿起梨:这个不行,要去做石膏模,出牙痕,最后才能出正式鉴定。

  知道,我又不傻。副局长也是一脸黑线。

  大伙儿到食堂坐下,晚饭还没上桌,电话就过来了,那小子已经撂了。

  对此,冯朝庆并不意外。其实在刚才咬梨时,那小子就已经崩溃了,顽抗不了多久。

  原来,这小子一直特喜欢小芳,可惜小芳对他却没啥兴趣。那天晚上大家分手后,他偷偷尾随小芳到了医院门外,把小芳拉到菜地里,要求跟小芳谈恋爱。

  小芳不同意,自然也不会给他好脸色。结果这小子狠劲儿上来了,一下子就把小芳掐晕了,然后扒下衣服准备强暴,其间在小芳的左乳上咬了一口。

  可是由于当时雨下得太密,水泥地又硬,他最终没能成功。欲要逃走时,又想起小芳醒来可能会告发他,于是一不做二不休,拿起一块水泥砸向了小芳的头……

  杀了人后,他也想过要跑,可是又一想这黑天雨地的,周围也没人看到,并且下雨也会冲掉自己留下的痕迹,所以就横了心赌一把。就算警察找到他后,他也是咬死不承认,觉得这样警察就没办法了。却没想到,他碰上了一个会“看牙”的警察。

  回到局里时,迎面正好碰上局长。

  局长高兴地拍着冯朝庆的肩膀:冯工,了不起啊,听说你用个苹果就把案子破了?

  是梨。

  冯朝庆认真地说。

  伪痕

  第一眼看到那块痕迹时,冯朝庆就知道,自己遇到了一枚伪痕。

  按照一篇专业论文提出的观点,伪痕迹,是指作案人为隐瞒案件事实真相而采取的故意凭空捏造、故意掩饰、故意改变行为方式和习惯等虚假行为和手段所形成的现场犯罪痕迹。伪痕在很多案件现场都会出现,一般都是出于有一定反侦查能力的犯罪嫌疑人之手。多数时候,刑事技术人员面对伪痕都是无能为力,只能望痕兴叹。

  案发地点是洛阳市廛河区的一个烩面馆。这家的面味道不错,价钱也不贵,所以每天顾客盈门。不过那天早上很多从这里经过的人却发现,面馆门口拉起了警戒线,不少警察进进出出,好像是出了什么事。一打听才知道,里面死了人。

  死的是面馆看夜的金老汉,59岁,独自一人从乡下老家到洛阳打工,每天晚上都睡在店里。

  当天早上,饭馆的厨师和一个女服务员来上班,发现店门虚掩,进去一看,金老汉已经死在了每天睡觉的钢丝床上。

  接到单位电话时,冯朝庆还没来得及吃早点,当时也顾不上了,带了东西直奔现场。

  经初步勘查,金老汉是在睡梦中被人用菜刀砍颈,一刀毙命,之后凶手又砍了三四刀,几乎把脑袋都砍下来了。死者放在床上的衣物有明显的翻动痕迹,随身现金和手机都不见了,吧台里存放的一些零钱也被拿走了。

  从钱物丢失情况来看,应该是图财,可从杀人手法来看,又像是专门要命来的。

  到底是哪一种?又是什么人干的呢?流窜作案还是熟人所为?

  熟人!冯朝庆把大家领到店门前,门上有插销。据服务员反映,金老汉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把店门从里面插上,而要进入店里也只有这一个通道。现在插销没有被破坏的痕迹,也就是说,凶手是叫门入内的。而如果不是熟人,金老汉是不会开门的。另外,尸检显示,金老汉在被杀死时没有任何挣扎反抗,应该是在睡梦中被害的。在有另外一个人在场的情况下,他还能睡着,那么这个人一定是他的熟人。

  范围定下来了,侦查员们开始工作。

  当大家都走了以后,冯朝庆就冲着金老汉的床前那片被拖布拖过的地面犯起了寻思。

  地是凶手拖的,拖去了血迹,也拖去了所有的足迹,这使得现场勘查工作遇到了难题。

  除了这块地方之外,店里其他地方遍布了大量的足迹,重重叠叠,却是无法证明任何东西,因为那些都是每天来来往往的顾客和服务员的,属于正常行动所留,不能认定哪个有嫌疑。另外,从被翻动过的衣服、吧台等地方也同样没有提取到可疑指纹。

  看了许久,冯朝庆不甘心,拿着手灯蹲了下来。然后,他就看见了那枚痕迹。

  痕迹很浅,压在拖布拖过的花纹上。

  冯朝庆仔细辨别着,分析着,心里有了主张。

  正好一个同事凑了过来,看啥东西呢?

  这里,你看,应该是个鞋印。

  看不出花纹呢?

  伪装过的。

  咋伪装的?

  冯朝庆起身,找到两个塑料袋,套在同事脚上,又让他踩了水,在店里的地面上走了一趟,然后两个人又蹲下来,仔细地观察。

  像不?

  像!

  也就是说,那个痕迹是套着塑料袋的脚踩在刚拖过的还湿着的地面上形成的?

  没错!

  地是杀人之后拖的,在上面留下经过伪装的足迹,一定就是凶手的。

  可问题是,就算知道是凶手所留,那经过伪装的,又是残缺的、根本看不出花纹的伪痕,又能起什么作用呢?

  在冯朝庆他们遇到难题时,排查工作也走进了死胡同。

  面馆门前的监控探头本来就不多,还坏了不少,仅存的几个清晰度也极差,所以从视频上基本一无所获。

  根据冯朝庆给出的范围,排查重点放在了饭店服务员身上。

  侦查显示,案发当晚10点左右,一男两女三名服务员最晚离开面馆。之后两名女服务员在网吧上了一宿的网,网吧老板予以了证实,于是那名男服务员就成了重点嫌疑人。

  男服务员叫小白,16岁,老家在乡下,来面馆的时间并不长。面对警方的问询,他并没有任何异常。据他说,当晚他从面馆出来后就回家了。问他在家干什么了,他说洗衣服。侦查员前往他的住处询问房东,也证实了他的说法。

  正当警方要将这个嫌疑对象排除时,一个侦查员却意外地在小白的鞋底发现一块血迹,本来已经凉了的心又兴奋起来。

  鞋底的血是怎么回事?

  前两天流鼻血,不小心弄上的。小白依旧冷静。

  鼻血?侦查员冷笑着拿走了鞋,送去检验。最后结果出来了,血确实是小白自己的。

  另外,通过对面馆周围人的走访得知,金老汉平时为人热情、朴实,根本没有与人发生过矛盾。专程赶往金老汉乡下老家的一路人马也传回消息,金老汉这些年一直都在城里打工,老家也没有利害关系人。

  大伙儿的心再一次凉了。

  负责专案指挥的分局领导带着拔凉拔凉的心再次回来找冯朝庆。

  这时,他已经在那块伪痕边蹲了一个多小时,手中的勘查灯不停地变换着颜色和角度,仔细寻找着几乎看不到的花纹。其他做勘查的同事都绕着他走,没人敢上去打扰。

  分局领导也不敢去说话了,只能站在一边,看着这个老技术员的一举一动。

  冯朝庆瘦小的身影蹲在那里,却让人有一种特别厚实的感觉。

  有了!不知过了多久,冯朝庆的一声低呼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看着围上来的同事,冯朝庆举起手中的勘查灯,切换成白光,垂直照在那块伪痕上,然后让大伙儿蹲下,从上面看下去,果然隐隐有圆形的鞋底花纹显现。

  怪我了,以前看鞋印,都是用侧光,因为垂直照射会反光,思维就这么被定住了。可这个伪痕,偏偏就要用白光垂直照才能看出来。看,就这么简单!冯朝庆不好意思地说。

  然后他就想起身,可试了几次,不仅没站起来,反而差点儿坐到地上。

  冯朝庆的颈椎和腰椎都有毛病,是常年低着头在案件现场勘查落下的病根。本来就不能长时间蹲坐,这回一口气蹲了两三个小时,正常人都受不了,冯朝庆能站得起来才怪。

  几个人赶紧把冯朝庆搀起来,让他到一边休息,然后张罗着拿设备把这个鞋纹提取下来。

  等大家忙活了一阵后发现,刚缓过劲儿来的冯朝庆又拿着勘查灯,弯下腰在其他地方的地面上照着。

  冯工,这个都显现出来了,你还找啥?歇会儿吧,你那老腰。

  冯朝庆也不答话,继续着自己的寻找。最终他在一张摆满了暖水瓶的桌子前站定。这些暖水瓶是给来吃饭的客人准备的。

  他又蹲下了。分局领导知道准是又有新发现,也赶紧走过去。

  咋了冯工?发现啥了?

  冯朝庆用灯照着桌前的地面,两个鞋印清晰可见。

  我刚刚把面馆的地面全看了一遍,那个伪痕显现出的足迹在大堂里到处都是,说明这个人经常在这里出现;而他的足迹最多的就是在这里,而且是平行站立,应该是取水时的姿势。一般客人都不会自己来取水,所以,这个足迹的主人就是面馆的服务员,而且从特征来看,是个男的。

  分局领导刚热起来的心又凉了。之前已经调查得很清楚,面馆只有一个男服务员,就是小白。

  一会儿凉一会儿热的,这哪是搞案子,分明是要得心脏病的节奏啊。

  分局领导想了想,还是决定实话实说:只有一个男服务员,不过已经被我们排除了。

  排除了?你们咋干的活儿?就是他!

  可……

  可什么可?把他的鞋给我拿来。

  分局领导不说话了,到一边去打电话。

  旁边的同事凑过来,小声说:冯工,您说话就不能客气点儿?人家虽然是分局的,可大小也是个领导啊。

  冯朝庆脖子一梗,眼睛一立,同事立马闭上嘴,溜一边儿去了。

  小白的鞋取来了,人也重新被控制起来。

  冯朝庆拿着鞋仔仔细细地比对完,肯定地说:没错,现场那块伪痕就是这个人留的。

  讯问重新开始。小白一如既往地镇静,陈述也跟之前没什么两样,问了一天,没有任何突破。

  分局领导无奈之下只得给冯朝庆打电话。他有点儿憷头见这位冯工。

  还没拿下来?明确告诉你了,现场就是这个人做的,你们再拿不下来,以后就不要搞案子了。

  电话那头的分局领导只能苦笑,并庆幸自己聪明,要不又得被当面数落。

  他把讯问情况说了,同时也提出,残缺的足迹是不能作为法庭证据的,所以办案人员问起来,也没多少底气。

  洗衣服?他洗的衣服在哪里?拿来我看看。

  那边就又带着小白到家里找。

  结果拿来了几件,冯朝庆看了一眼就说,这不是这几天才洗过的。

  侦查员的眼睛直了。以前就听说过这位冯工神,没想到真那么神。

  回去再问小白,小白却一口咬定没别的衣服了。

  这时,围绕小白行踪对面馆服务员的询问得到了一条重要线索。有人看到小白在案发后的第二天,把一包东西托一位正好要回家的老乡带回老家去了。

  刑警立即赶到小白老家,从其家中搜出了那包东西——几件衣服,上面还有没洗净的血迹。

  很快,检验结果出来了,血迹属于金老汉。

  面对血衣,小白的小黑脸一下子变得特白,然后就说了实话。

  原来,小白自从老家来面馆打工后,就一直想买一部手机。可是工资太少,付了房租加上平时花销,根本凑不够买手机的钱。前几天他看见看夜的金老汉换了部新手机,心里就惦记上了。

  案发当晚,他和另外两个服务员10点多离店后,小白在回家路上又想起金老汉和他的手机,终究还是没能按捺住心中的渴望,就一个人回到饭店。

  当时金老汉已经睡下,门从里面插上了。小白敲开了门,说自己没带钥匙,要在面馆里睡一宿。金老汉也没多想,还特地帮小白把椅子拼在一起,然后很快就又睡熟了。

  小白躺在椅子上,等着金老汉打起了呼噜,就起身用塑料袋套在双手双脚上,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冲着金老汉的脖子就砍了下去。可怜的金老汉就在睡梦中被小白这个小白眼狼给砍死了。

  杀完人后,小白拿了金老汉的手机和放在吧台里的零钱,然后用拖布把血迹拖了一遍,这才掩上面馆的门回了家中,并开始洗沾了血迹的衣服,正好被房东看见,还夸这孩子真勤快。

  由于整个作案时间并不算太长,所以在初期排查时,从时间上就被他躲过去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小白的年龄,人们不太相信一个才16岁的孩子能作出如此惊天大案,所以主观上也有了先入为主的思想,才让他滑了过去。

  案发后,小白看见来了那么多警察,心里也有点儿发虚,却又不敢跑。一来是不知道往哪里跑,二来是他也明白一跑警察肯定就知道是他干的了。所以他只是托一个正好回家的老乡把血衣带回去。其实他也想过扔掉烧掉,可想来想去还是舍不得。然后他又把抢来的手机和钱都埋在住的地方门口的一个树坑里,想等着风声过去再说,却没想到最终还是没能逃过冯朝庆的眼睛。

  尘埃落定,分局领导客气地向冯朝庆表示关心:冯工,腰还疼不?

  疼。

  冯朝庆认真地说。

  指痕

  带血的指痕是从一辆捷达出租车上提取的,一共两枚。

  当时这辆车就停在洛阳市高新区国家电网门前的便道上,司机却不在车上。

  刚开始时没人注意,后来附近的一位保安觉得有些不对,就凑近了去看,结果发现车后保险杠上有血,顿感不妙,马上报了警。

  来的先是派出所的民警,打开后备箱,出租司机血肉模糊的尸体赫然出现。民警不再乱动,电话直接打给了刑侦支队。

  这种案子冯朝庆自然是没跑的。上面提的口号是“命案必破”,冯朝庆则是“命案必到”,干技术这十几年,他看过的尸体也有大几百了。

  一般来说,出租车上的痕迹物证特别不好提。因为每天上车下车的人太多,指纹和足迹不少,却无法确定是属于正常的乘客还是案件当事人。

  不过这对于冯朝庆来说,却不是什么难事。他围着出租车转了两圈,根本没往车里钻,就直接盯上了后备箱盖。

  经过技术处理,两枚潜血指纹显现出来并被提取,那是往后备箱里放尸体时留下的,也是这起案件提取到的唯一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咋样?冯朝庆勘查完毕后,负责现场指挥的高新分局分局长过来问。

  这案子能破。冯朝庆扬了扬手中的相机,指纹完整、清晰,条件很好。

  分局长的眼睛亮了。

  可冯朝庆接下来的话又给他浇了瓢凉水:不过要做好思想准备,破案可能需要一段时间。因为这是流窜作案,此时的嫌疑人应该已经离开洛阳了。

  既然是流窜作案,就说明肯定不会只作这一起,这就有可能在公安机关留有案底和指纹,但不一定是在洛阳。而且这也肯定不会是最后一起,所以早晚会被抓到,然后就可以跟我们的指纹对上。

  那为啥就肯定是流窜呢?

  冯朝庆环顾了一下四周,才说:作案者对这里并不熟悉,他们看到这里晚上没什么人,觉得这里偏僻,所以才将车丢在这里,却不知这里其实并不偏,并且这国家电网门前还有监控。

  分局长看到了摄像头,眼睛又亮了。

  监控视频中果然有发现。

  案发当晚,那辆出租车从市内方向驶来,直接停在了便道上,四个年轻人从车上下来,匆匆消失在夜色中。

  但是,由于天黑,视频中无法看清四个人的相貌,只能看出大致的体态特征。

  现场没有太多的痕迹物证了,在将指痕与本地数据库比对无果后,冯朝庆便开始按照视频中四个人消失的方向扩大搜索范围,追寻其他痕迹。

  就在警方紧锣密鼓地展开侦破的同时,网络上却炸开了锅。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这样一桩发生在大街上的命案传播速度是相当快的,很多当地论坛都发了这条消息,还配了各种图片、说明,包括猜测,甚至谣言。而在网民回复中,异口同声地要求警方尽快破案。

  现在晚上都不敢出去拉活儿了。不止一个出租车司机这样说。

  各种各样的网络舆论铺天盖地向警方压来。有些人感到了压力,冯朝庆却没有受到丝毫影响。在他看来,一桩案子不管是万人瞩目还是不被人知,他都必须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工作,去侦破,因为这是他的责任,因为他是一个警察。

  也正是因为这种心态,他才能始终以一种平常平静的状态去完成自己的工作,要是活儿还没干心先慌了,脑子里总想着要是干不成的话会如何如何,那活儿就没法干了。

  于是,一如既往安心工作的冯朝庆在扩大搜索范围后终于有了新的收获。在离抛车现场六七百米的一个垃圾筒中发现了几件沾了血的衣服,经检验,正是出租车司机的血迹。

  几件血衣中有一套运动服,是一种大家都不知道的牌子。

  刑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这种运动服出自山西的一个小服装厂。这家小厂有大理想,专门设计了商标品牌,但是不知什么原因,干了不久就倒闭了。而之前生产出的不多的运动服主要是销往山西的太原、忻州、吕梁等地。

  有刑警来找冯朝庆要指纹,说要带到山西去比对。出于种种原因,全国各地的公安指纹库还都没有联网,所以如果想比对只能到当地去。

  冯朝庆想了一下,给刑侦支队支队长打了电话:我也跟着一起去山西吧。

  支队长有些奇怪,以前你都是看完现场就不管了,这次是咋了?

  我在洛阳待得闷了,想出去散散心不行啊?

  行行行,您老去,我们还求之不得呢,那指纹要让别人比我们还真不放心。

  于是,冯朝庆带着那两枚指痕开始了他的山西之旅。

  其实他的想法还真就跟支队长一样,不放心别人。当然啦,全国各地的刑事技术都有专家,水平也都不一般,但这个潜血指纹在产生时就有变形,也有一些假特征,只有亲手提取的人才知道其中一些特别要注意的问题,搁别人弄,先不说责任心问题,就是稍微有点儿不注意都会产生错误结果。

  人说山西好风光,五台山、晋祠、绵山、云冈石窟、乔家大院……七八天的山西之旅,这些著名景点冯朝庆同志是一个都没沾上边儿。每到一地,都要跟当地公安对接协调,其他人去排查,冯朝庆则是进入数据库比对。这里没有,再到下一个地市,说好的散散心,变成了比在单位还要忙碌的奔波,累倒无所谓,但一次次的失望却真是让人心里不舒服。

  带着十分难受的失望,一行人垂头丧气地回到了洛阳。其实作为刑警,都有着极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如果案子破不了就心灰意冷,那早就没法儿干这个活儿了。只是这次的情况有点儿特殊,当他们在外地没日没夜地奔波时,网上的舆论还在持续发酵,网民的跟帖也越来越不客气,于是警察不出意外地再次成了“白吃饱”的代名词。这种待遇并不是只有冯朝庆他们能“享受”到,全国无论什么地方的警察,只要有影响大的案子没破,都会被扣上这顶帽子。大多数人,只注重结果,而不会去考虑背后的其他因素。所以这次洛阳刑警远赴山西,也是憋着劲儿想把案子破了,给警察长长脸,可惜却未能如愿以偿。

  失望而归的并不止这一路,根据其他的线索,还有几个工作组也先后分赴北京、上海、江苏、福建等地开展工作,却也是一样没有进展。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工作都一无所获。工作伊始,专案领导就根据冯朝庆做出的流窜作案的判断,专门派出一路人马,围绕洛阳的几个火车站开展侦查,但是由于工作量太大而警力又不足,工作进展比较缓慢。终于,经过大规模的走访调查,被害出租车司机的手机在洛阳火车站附近一家手机店里被发现。

  据老板说,是案发当晚有人卖给他的。这也印证了几名凶手在案发当晚就已经逃离洛阳的推论。不过警方也因此获取了其中两名嫌疑人比较清晰的图像,之后以此为依据,从火车站的监控视频中开始了大范围的搜索。

  洛阳火车站日均客流量高达数万,而在不确定日期和时刻的情况下,这样的搜索用一个大家都知道的词,就是大海捞针,但刑警最终还是把这根针捞了出来。

  会议室里,所有的人都眉头紧锁,听红肿着双眼的刑警队队长介绍情况,桌上放着的是案发前一天四名嫌疑人在洛阳火车站出站时的视频截图,比较清晰。从体态特征上看与案发现场的视频记录相吻合,其中一个人身上的运动服正是促成冯朝庆山西之行的罪魁祸首。

  通过对几个人的出站时间进行分析,最终确定了其来洛阳市时乘坐的车次。其实这也算不上一个好消息,因为该次列车是从河北省方向过来的,在到达洛阳之前,还停靠了河北、河南两省的十几个车站。

  那么,这几个人是从哪里上的车?

  局长看着眼前的地图,上面用红笔标出了该次列车的运行路线,最后落在了邯郸站。这里是列车在进入河南之前停靠河北省的最后一站。

  先从这里开始,如果没有的话就继续往前,就不信查不着。

  支队长给冯朝庆打电话:冯工啊,山西那趟够累的吧,缓过来了吗?

  冯朝庆难得开了个玩笑:你是不是想让我去学别人走道儿?

  您都知道啦?

  东西都收拾好啦,啥时走?

  那就现在!

  六个多小时后,冯朝庆带着宝贝一样的两枚指纹到了邯郸市公安局。在把指纹样本交给市局刑警技术大队后,冯朝庆被叫到会议室介绍情况,等他再回到技术大队,结果已经出来了:没有!

  冯朝庆站在电脑前,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

  之前在山西的比对,他都是和当地技术员一起完成输入、比对,这次都是人家自己完成的。

  他看着输入的图像,越看越别扭。

  对了,问题在这里!冯朝庆指着指纹图像,对技术员说,把这个图像往左边稍微转两度。

  因为凶手留下指痕时就有变形,提取时因为角度关系也有一些偏差,需要在输入时做调整,人家不了解情况,就直接输入比对了,这对于从细微处寻求共同点的指纹比对来说,当然也就失之毫厘谬之千里了。

  技术员看了冯朝庆一眼,最后还是按他的要求把图像角度调了一下,然后点下了确认键。片刻之后,一长串比对结果按相似度从高到低显示在屏幕上。

  就是他!冯朝庆指着显示结果的第一个。

  一般来说,在电脑比对之后,还要经过人工细致比对才能确定,而冯朝庆这么快就确定,还真是少见。

  技术员却不知道,这个指纹已经深深印在冯朝庆的脑子里了。有一次他甚至跟人打赌能把指纹画出来。

  在技术员还在发愣的时候,冯朝庆已经等不及就直接自己动手在电脑中调出了该指纹的人员信息。

  指痕的主人姓董,邯郸市磁县人。带队的副支队长立刻率一彪人马赶到磁县,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展开秘密调查。用之前的视频截图辨认,姓董的就是那四名嫌疑人之一,而其他三名嫌疑人也都是这个村里的。更让人惊喜的是,这四个家伙此时都在村里。

  接到消息的市局副局长和高新分局局长一起赶到了磁县部署抓捕行动。

  当晚6点,姓董的和一个姓杜的首先被抓获。次日凌晨1点半,另外两个家伙也同时落网。

  抢出租车的抓到了!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也不知是从哪个渠道传出去的,反正第二天一早,四名劫杀出租车司机的凶手落网的消息就在洛阳传开了。

  特别是出租车司机们,都知道了这个消息。而此时,押解嫌疑人的队伍也才刚刚从邯郸出发返回洛阳。

  当冯朝庆他们的车队驶出高速洛阳收费站时,被眼前的一幕吓了一跳。以市局局长为首的局领导和一群捧着鲜花的同事们正笑容满面地等在路边。而他们的身后,是数不清有多少辆的出租车,整齐地排在路边,司机们都站在车旁,使劲儿地鼓掌。

  冯朝庆也收到一束鲜花。

  多年来都习惯于在幕后闷声干活儿的他,还是第一次受到这样的待遇,却是有些不太习惯。

  感觉咋样?身旁的副支队长悄悄用胳膊肘碰碰他。

  一会儿我搭你车回家吧,坐出租车太贵。

  冯朝庆认真地说。

  鞋痕

  乱七八糟的脚印从四面八方汇聚到前进大桥下面的河堤上,然后又向四面八方散去。人们都是来看信球儿的,因为信球儿被人杀死了。

  信球儿是个流浪汉,不是本地人。反正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操着一口谁也听不懂的方言在宜阳县城出现了。白天四处捡垃圾,晚上就睡在前进大桥下面的河堤上,他用捡来的垃圾那么一围,中间再铺上捡来的被褥,就成了个能睡觉的窝。

  信球儿脑子有毛病,却不招人烦,平时见人都躲着走,咋会让人杀了呢?

  大家伙儿围着信球儿满脑袋是血的尸体热闹地议论着,直到接警后赶来的警察把他们轰到警戒线之外,依然不舍得离去,好奇地看着一群提着各种箱子、穿着马甲的警察开始围着信球儿的尸体忙活。

  这群人中,打头的就是冯朝庆。刚才还没下车时,他就看见民警在往外面轰看热闹的,便一声苦笑:这现场,热闹了。

  果不其然,当他走到信球儿尸体旁边时,入目的便是地上各色各样的足迹。他粗略一看,至少二十多种,这其中肯定是有凶手的,但哪个是呢?

  信球儿是躺在地上盖着被子时让人用砖头砸死的,尸体周围有好几块带血的砖头。冯朝庆安排人把砖头都提取了之后,就开始研究那些足迹。

  眼看着冯朝庆对着那些足迹量量画画,然后又在本子上做标记,周围的人都知道他在试图找出属于凶手的足迹,却很少有人能想象出他怎样才能做到。

  所以,最后当冯朝庆拿着一个足迹样本说,这就是凶手留下的,所有人眼中都流露出对知识的渴求。

  现场足迹有很多,位置也各不相同,但这个足迹出现的几个位置,是看热闹的人绝对不会去的。比如这里、这里,还有这里。

  另外,如果是普通看热闹的人,留下的足迹是正常的深浅,但如果是拣砖头用力往下砸,那么体现在足迹上,就是不一样的特征了。比如这一枚,能看出来是前脚掌着力,说明他在用往前往下的力……

  可以看出,成功地分辨出嫌疑人的足迹,让冯朝庆心情不错,所以讲解得也特别细致,只是讲到后面,有些偏向专业性了,让听众们有些懵懂。

  忽然,一位刑侦大队大队长提出一个问题,只有这一种足迹有嫌疑吗?

  是啊。

  可现场有好几块带血的砖头啊,怎么看着像多人作案呢?

  我分析,一是可能凶手没有把砖头拿在手里砸,而是往下扔,因为死者是躺着的;二是可能凶手脑子有问题,或者,两种都有。

  案情分析会后,冯朝庆又补充了几句:说句痕迹之外的话,我觉得凶手与死者应该属于同一个群体,因为这样一个脑子有问题的流浪汉,不大可能与普通人发生矛盾,能与他产生冲突的,也只有同一类人。

  与死者同一个群体,当然也是流浪汉了。在宜阳县城,有很多这样的流浪汉,生活在一个个不为人知的角落;并且,大多数都是脑子有些问题的。或者有的刚开始时没有,但流浪时间久了,遭受的各种身体上、精神上的打击多了,想不神经都难。

  按照冯朝庆提供的足迹样本,刑警们开始了大规模的排查。不过排查对象,并没有只局限于流浪汉这个群体。冯朝庆毕竟只是个刑事技术人员,而不是决策者,对于案件的侦破方向,领导还是有综合考虑的。

  就在侦查员们紧张忙碌的时候,冯朝庆也依然在研究提取的那个足迹样本,并努力从中更加准确地分析出凶手的身高、体重、年龄等特征。

  这当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了要有丰富的经验积累外,还要参照现场的环境等各种因素。所以第二天,冯朝庆带着几个分析中需要印证的问题,重新回到了现场。

  现场依旧被封锁着,并且派有专人看守。

  可是,当冯朝庆下到河堤上,还没来得及去印证自己的问题,却有了意外的发现:一串昨天还没有的脚印进入了现场,并且在离发现信球儿尸体不远的地方撒了一泡尿。而这串脚印,与他认定的凶手足迹完全一致。

  不借助任何设备,能够如此简单迅速地认定两个足迹同一,听起来可能有些让人难以置信。可对于冯朝庆这样的“老痕迹”来说,却可以说是一种最基本的技能。更何况,从昨天到今天,这个足迹一直就在他的脑子里,就像当初那枚杀害出租车司机的嫌疑人的指纹一样。

  所以他看了一眼,就认定,昨天晚上凶手又回到了现场。

  杀完人之后,在警察依旧封锁的时候又回到案发现场,还撒了一泡尿,这是一波什么样的操作?

  闻讯赶来的刑警队队长有些迷糊,不过冯朝庆却是胸有成竹:这个人脑子有问题。

  昨晚负责看守现场的是两名协勤。他们当然也没有守在桥下,而是坐在桥上的车里。在他们看来,这种看守其实只是走个形式。其实这也无可厚非,因为几乎在所有人的认知中,都没有人会在这个大冬天的夜里跑到那阴冷无人的大桥下面去,更何况那里刚刚死了人,还拉着警戒线。

  当两名协勤被找来时,脸色都有些不自然,不过最后还是说了实话。

  昨天晚上,他们确实发现一个人从河堤下上来,不过什么时候下去的,就不知道了。他们便下了车远远地喝问,干啥的。那人也回了句,憋尿哩。

  虽然是天黑,又有段距离,没看清那人的长相,但依稀可以看出是个流浪汉。两个人便也没多想,又回了车上。

  就是他!冯朝庆说。

  全县城的警察都出动了,干其他活儿的几路人马也都回来了。所有人分片儿包干,一起拿着那个足迹样本在街上找流浪汉,看鞋底对花纹。

  要说平时在街上,也没少看见过流浪汉,可一旦真的用心去找,却是费了老劲了。好不容易找着一个,一对花纹还不是。

  会不会他杀了人之后,把鞋扔了?

  一个年轻刑警提出自己的疑问。

  冯朝庆听到了,嘴一撇,话都懒得说。

  边上的大队长却一脚踹在那小子屁股上,流浪汉弄双鞋容易吗?你当是你个败家的东西,一天换两双的臭美。

  小刑警不敢再说,带着屁股上的鞋印和手里的鞋印又出发了。

  到第三天的时候,大队长一脸兴奋地拿着一双鞋来到冯朝庆面前:冯工,那个流浪汉找到了,鞋底的花纹与现场提取的完全一致,并且脑子也有问题,说话憨憨的。局长让把鞋拿过来给您看一下。

  冯朝庆接过鞋,仔细地看了半天,最后却把鞋一扔:不是这人!

  大队长急了:咋就不是了?流浪汉,人傻,这都是您说的啊。

  看着急赤白脸的大队长,冯朝庆却没有发火。

  这么多年搞案子,他也深知这些刑警队员的辛苦,无论白天黑夜、五冬六夏,见天儿地在外面跑,实在是不容易。

  所以他又拿起了鞋,详细地讲解道:每个人的脚型不同,走路的姿势不同,作用到鞋上,一段时间后就会形成不同的痕迹。现场那个足迹,主要压力面在左边,说明他走路时重心偏左;而这双鞋,体现的压力面在右边,说明走路时重心偏右,所以根本不是一个人。还有这里、这里,与凶手的行走习惯也有明显差异。

  听完大队长的汇报,局长也没说啥,只是挥挥手,示意继续找。他相信冯朝庆的判断。

  又过了两天,那个挨了大队长一脚的小刑警和同伴一起在县城的街心公园里看到一个流浪汉,走路晃晃荡荡的。

  小刑警上前扶住他,让他翻起鞋底。一看,那个早已印在他脑子里的花纹,赫然出现在眼前:没错,就是他!

  这个判断,同样在冯朝庆那里得到了证实。

  一旁提心吊胆的大队长终于松了一口气:案子破了。

  这个流浪汉叫呆娃儿,脑子确实也不太灵光,但比起信球儿来说好了不少。不过他却有个爱喝酒的毛病,每天捡破烂儿卖的钱,多半都换酒喝了。而一旦喝多了,他的脑子就连信球儿都不如了。

  被抓住的时候,他正处于半梦半醒之间。面对警方的讯问,话自然也说不利索了,急了的时候竟然冒出一嘴外地方言。

  有人听出来那是四川话,才知道这个平时也会说洛阳话的家伙,原来不是本地人。

  最后折腾了好久,直到呆娃儿的酒醒得差不多了,才弄清了案子的原委。

  这个呆娃儿住得其实离信球儿不远,算是隔河相望的邻居。信球儿住在洛河南边的桥下,呆娃儿则住在洛河北边的一个街角。

  案发那天上午,信球儿过了前进大桥到洛河北岸捡破烂儿,无意中走到呆娃儿的“家”里,看到地上有床破烂的棉被,就随手捡回了自己“家”。

  下午呆娃儿回来一看,被子没了,就问周围人。人家告诉他,被河北边桥下的信球儿拿走了。呆娃儿就火了,心说天儿越来越冷了,你把老子的被子拿走了,成心想冻死我啊。

  不过,非常生气的呆娃儿并没有马上去找信球儿,因为他的酒瘾上来了,便去先换了酒一通喝。喝完之后,他才晃晃荡荡地去找信球儿算账。

  当呆娃儿在桥下找到信球儿时,天已经黑了。忙了一天的信球儿则是早早地盖着被子躺下准备睡觉了。呆娃儿认出最上面的一床被子就是他的,于是指着信球儿就是一通大骂,当然用的是四川方言。

  信球儿正要睡着时被人吵醒,虽然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但也明白是在骂自己,当然不甘示弱地回骂,用的自然是谁也听不懂的方言。

  于是,一场驴唇不对马嘴的争吵就越来越激烈,而这期间信球儿因为天儿冷也一直没有起身。这让呆娃儿更加愤怒,气急之下就拣起地上的砖头甩手砸向信球儿的脑袋。

  砖头不小,呆娃儿力气也大,一下子信球儿就没了声响。呆娃儿却仍是不解恨,继续拣起地上的砖头砸,直到觉得气消了,才晃晃荡荡地爬上堤岸,过桥回了“家”,却忘了拿回自己的棉被。

  第二天早上,酒醒之后的呆娃儿只记得昨晚好像打了一架,却想不起更多的细节,所以继续自己日常的“工作”。直到晚上又喝了酒之后,才想起跟信球儿的事,就琢磨着要把自己的被子拿回来,便又去了现场。到那儿一看,被子没了,信球儿也没了,他心想这小子莫不是被打怕了,带着被子跑了?

  心里发恨,但他撒了一泡尿之后,就回去了。至于被看现场的人看到并盘问的事,他已经记不清了。

  两个境况同样悲惨的流浪汉,就因为一床破烂的棉被而遭遇了更加悲惨的命运。这让冯朝庆心里很不舒服,并且思考了好几天。

  在后来刑侦大队大队长带着那个挨了一脚的小刑警一起来取案件的痕迹鉴定书时,他也提起了这个话题。

  总有些事情让人不舒服,可我们干警察的,还是先干好自己的工作吧。如果大家都干好自己的事,一切都会越来越好的。

  冯朝庆认真地说。

  冯朝庆的办公室不大,也就七八平方米的样子,一桌一床一柜,就没个下脚的地方了。

  当年成了全国劳模后,领导给他建了个劳模办公室。地方挺大,不过后来队里上了一套新的照相设备,没地方摆,冯朝庆就把劳模办公室让出来了。

  按他的话说,搞痕迹,还是要靠脑子,用不着太大的地方。

  办公室里的柜子也不大,满满当当放的都是专业书。有时候做检验,遇到吃不准的地方,就算是高级工程师也要翻书,便要去柜子里找。找着找着,就会碰巧翻出那么几本荣誉证书。这时,冯朝庆便会暂时忘了要找的资料,拿着荣誉证书认真地端详,脸上也会有别人难得见到的笑漾出来。

  如果这个时候,恰巧有阳光从窗子射进来,你就会发现,他的目光格外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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