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 打架成本高!广东罗定公安提醒您,莫做干架人!
千万不要打架!千万不要打架!千万不要打架!
不争馒头争口气?一言不合就动手?冲动的后果往往是两败俱伤!“打赢坐牢,打输住院”,遇事冷静三秒或许能避免一生悔恨!
不要打架
案例一
2026年3月23日凌晨3时许,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公安局素龙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因行车问题发生争执并打架。经查,违法人梁某与妻子黄某某在驾驶皮卡车过程中,因行车问题与他人发生争执,随后截停对方车辆。梁某下车走向对方驾驶位,伸手扇打男司机面部;黄某某则与对方一名女子发生争执,并用脚踢走对方手机。
经查,梁某对其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黄某某对其故意损坏财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梁某、黄某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二
2026年3月22日凌晨2时许,附城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发生争执打架。经查,赖某某在附城街道附城广场遇见事主林某某,要求前往林某某家中。遭到拒绝后,赖某某多次采用用手搭肩的方式纠缠、拉扯林某某,期间还用手殴打林某某头部。经查,赖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赖某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打架成本有多高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七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打架斗殴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罗定警方提醒:
打架成本高,遇事需冷静,在面对矛盾与冲突时,请选择理性沟通 ,如果暴力相向,那么无论结果输赢都得不偿失!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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