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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诚书写警察故事

来源:甘肃日报 作者:王莉

——文学原著作者海岭谈电影《丢人》及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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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丢人》拍摄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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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岭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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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文联主席汪小平说,早在十几年前,他读过一篇报告文学,时隔多年想起来依然泪流满面,难以忘怀。如果有机会,他一定要把这个故事搬上银幕。2016年,当他请我省公安纪实文学作家海岭帮忙寻找作者时,海岭说,不用找了,是我写的。于是,创作提上日程。2019年,这部名为《丢人》的电影将与广大观众见面。

日前,记者对话海岭,在对他三十多年习文从警创作经历的深情回顾与梳理中,我们捕捉到了一些穿透岁月记忆的文字里闪现出来的真性情。

《丢人》文学原著——追捕与伤害之间的灵魂震颤

这是一个取材于真实的故事。2000年3月的一个寒夜,临夏州积石山县公安局,一名抓捕归案的贩毒嫌疑人趁机逃脱。各种传闻让民警承受着巨大压力,他们使用各种侦查手段四处寻找线索。经过整整一年的苦苦挖掘,终于揪住了一条若隐若现的线索:此人可能躲藏在了西藏阿里。见疑必究,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他们也要下百分之百的气力去追。

2001年3月25日,漫天飞雪中,四位民警告别家人和战友,开着一辆破旧的北京吉普车,踏上了并无胜算的追捕之路。一路上,高原反应、体力严重透支……车辆状况频出、被大雪围困、掉进冰窟、迷路、沙尘暴、视线不好差点儿把车开到了断崖下……经费不足,没有钱买油,甚至没有钱吃饭,在路边餐馆里老乡的慷慨资助下继续追捕……凭着对警察职业的信仰,他们历经十几个日夜,途经四省区,行程一万余公里,终于在2001年4月10日把那名逃脱的贩毒嫌疑人押回了积石山。

2001年10月,海岭听闻这个线索,带着巨大的创作冲动,和文友前去采访。此时,追逃勇士们依然一脸沉重,有的人说:“我们常常遇到死亡,一不小心就踏到死亡的怀抱里了。”然而,执法单位,执法必严,奖罚分明。因嫌疑人逃脱造成的恶劣影响,积石山县公安局有人背处分,有人被调离,有人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是一把双刃剑。虽然嫌疑人被追回来了,但我们民警自己受到的伤害一点儿都没减轻。”这样的结局让同是警察的海岭为那些九死一生的同行倍感伤怀。《在生命禁区的万里追捕》于2001年年底发表,并被收录进2007年他与人合著出版的禁毒纪实文学作品集《地狱无路》。一段时间里,该书曾是兰州市公安局及相关部门进社区、进学校进行禁毒宣传教育的必备教材。如同该书扉页上所写:“谨以此书献给正在进行的禁毒人民战争”!

《丢人》电影创拍——忠于原型,重走当年追捕路

2016年,电影《丢人》创作启动,由全国公安知名女作家卿晓晴和海岭等共同编剧。怎么体现出大情怀,怎么把公安民警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崇高信仰和对公安工作的崇敬、热爱、奉献及职业的自豪感充分体现出来,是他们的核心主旨。

在拍摄过程中,他们基本忠实于原著,以万里追逃路上的海拔变化为线,通过环环相扣的故事,体现了老、中、青三代警察师徒传承,与毒贩战斗到底的英雄本色,彰显了“人丢了,警魂不能丢”的主题立意。

该剧剧本数易其稿,每一稿修改,总导演、总编剧汪小平都一个框架、一个情节、一个细节、一个动作地仔细把握,用心拿捏,给予热情指导。制片人韩见也提供了不少宝贵意见。为了给这个雪域高原上万里大追捕的硬汉冷色调故事涂抹上几笔温馨暖色,他们植入了“背包客”秦笑笑与实习警察葛帅的浪漫邂逅,同时,也借此说明我们的人民警察虽苦虽累,但依然是这世界上最可爱的人。

2017年底,当创作团队和专家学者最后一次“会煮”剧本时,制片人韩见宣布,该片拍摄会忠于原型、原著,要沿办案民警当年的生死征途重走一遍,甚至走得更远、爬得更高、登得更险……

这一决定,让海岭心里顿时波涛汹涌。他曾随兰州警方参加过玉树抗震救灾,深知高原上的天气变化无常,一会儿狂风,一会儿暴雪,一会儿飞沙走石,人快走几步就得大口喘气,更不要说拍摄时所需要的追逐、打斗、表演了……按他的想法,就近找个雪山拍吧,但没想到拍摄团队就是要“想他人不敢想、做他人不敢做”。

2018年1月8日,开机仪式当天,拍摄团队就踏上了征程。翻越唐古拉山、卡若拉雪峰,过羊卓雍措圣湖,爬冰卧雪,挑灯夜战,历尽艰辛完成了拍摄任务。当剧组返程时,有演员是被从飞机上抬下来的,其所承受的苦痛可想而知。遗憾的是,拍摄期间,西藏没有下雪,冰窟和雪地围困的镜头最终没能得以完美呈现。

海岭说,当年的实际环境要比电影里艰苦得多,电影也就反映了一半左右。但该片首映时,依然震撼人心,被认为是一部极具特色的公路片、警匪片、西部片,既突出了中国西部惊、险、雄、绝、壮、美的自然景观,也生动地刻画了公安人员执著追求正义的奉献精神。全国公安文联副主席、著名作家、编剧张策说,《丢人》是一部坚守文化品质的好作品。中央戏剧学院教授、著名影视评论家路海波认为,这是一部带有强烈西部色彩的类型片,是禁毒题材在电影界的一次突破。

今天,中国的安全感已经成为我们的一张新名片,这与无数警察付出的汗水、努力、智慧和牺牲是分不开的。这也是一部公安题材电影成功的基础。

海岭说,《丢人》是自己的作品第一次改编成电影,他将把握机会,继续前行,把更多更好的甘肃特别是兰州警方的好故事,通过影视平台全面、精彩地呈现给全国广大观众,让大家更多地了解甘肃、了解兰州,并且爱上我们这片美丽而又神奇的土地。

创作与记录——生活本身比文学要丰富得多

中国不乏生动的故事,关键要有讲好故事的能力。

对一个个体来说,这种能力大多来自他所经历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锤炼。而对一个地方的关注,很多时候是因为那个地方有你关注的人。

海岭,上世纪六十年代出生,祖籍湖南邵阳,出生在东北吉林,幼时随父迁居甘肃舟曲,小学时返回湘西,中学时又再度回到甘肃。西北师大中文系毕业后,他被分配到甘南合作一中任教。巧合的是,他第一篇公开发表的文学作品,就是从朋友处听来的一桩案件。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海岭被调入兰州市公安局,从事警察工作。兰州独特的地域文化滋养着他内心的文字感觉,警察职业培育着他的文学之树茁壮成长。战友们的付出、流血乃至牺牲,不断地感动着他、激励着他、催促着他。“如果我不写出来,我就欠了他们一分心债”,他不停地写,用一腔热血、一腔真诚去写,原汁原味地去写,一个案件一个案件地去写,追随兰州警方前行的足迹,刑案集《阳光下的罪恶》、打黑专集《苍剑屠狼》、禁毒专集《地狱无路》、刑事大案专集《一线博弈》、经济大案专集《金色绞架》从他的笔下流淌而出。

当成果日渐丰硕之时,海岭却这样剖白自己:与其说是在创作,不如说是在记录。

他认为,写作,特别是公安纪实文学的写作,不仅仅是个人的事,而是与其他人有关联、特别是与案件本身、涉案人关联甚大的事,写作过程必须忠于事实、忠于生活、忠于原型,才能显示出公安纪实文学独特的人文价值、社会内涵和警务历史记录的意义。

“生活本身比文学要丰富得多。”海岭说,“历史最需要的是还原事实真相。追根溯源,是我们职业的根本,也是写作的根本,把事实还原了,文学性就包含在里面了。”

遵从着内心的善与社会标尺、道德标尺,他对所有涉及案件各方平等式地关注、平等式地描述、平等式地对待——做到问心无愧,成为他为文为警的道德标准……

百万言新作——“生死”大主题穿书而过……

文学及其电影,都是最能反映时代的载体。

公安工作几乎涵盖了整个社会面,历来被视为文学创作的富矿。

新近出版的近百万字的《省城公安》,是海岭公安纪实文学写作的集大成者。该书以“生死”为主线,全面反映了省城兰州警察是怎样面对生死、怎样在生死警事中行走,又是怎样与人民紧密相连。内容涉及反恐、禁毒、刑侦、经侦、治安、派出所、办公室、政治部、宣传处等警种与警事,从省公安厅厅长一直写到派出所管段片警,几乎囊括了所有的警事警务,堪称“警务小百科”。

同时,海岭也在记录与文学书写中进行着新的探索。“书中的人物大都是文学中的人物,说其虚构显失本真,说是拼凑倒还像有七八分的模样。甚至一些避不过去的真实人物,他们依然只是文人笔下的真实人物,是经过加工塑造过的典型人物,所以有些方面在一些当事人看来,会觉得与真实不甚相符……”

源于真实、高于生活的文学作品,有着极大的感召力。

目前,海岭正在将他的《苍剑屠狼》改编成电视剧,初稿已基本完成。《省城公安》的姊妹篇《省城警察》、历史题材作品《陕甘总督左宗棠》正在创作中,这都将可能成为影视改编的好题材。

相信已将自己的根脉深深扎进兰州这座城市的海岭,会体味得更深、走得更好、行得更远……

(本版图片除署名外,均为电影《丢人》剧照,由兰州浩发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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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方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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